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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重点推进交通领域体制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3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大智慧通讯社从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首次发布了《中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报告》(下称《发展报告》),其中提出了交通运输部推行的一系列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大智慧通讯社从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首次发布了《中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报告》(下称《发展报告》),其中提出了交通运输部推行的一系列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梁晓安透露,《发展报告》以1978年到2012年的时间跨度,《发展报告》全面介绍了我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发展历程、发展成就及在支撑经济贸易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提供安全和社会保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四个方面的突出贡献。其中的改革包括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经济基本制度改革、实施水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深化交通财税体制改革、规范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多方筹集资金,促进交通建设、完善交通法律法规等。

  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部出台了系列放开市场、加强市场监管的制度文件。交通建设、养护推行市场化管理,建立了招投标制度。运输市场彻底放开、形成统一的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水运改革深化了内河航运管理体制改革,长江港航公安实行统一管理,黑龙江航运管理实行政企分开,整体下放;农村公路改革主要是建立了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和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财税改革包括逐步规范交通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将各类交通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推进预算精细化管理。

  针对完善交通法律法规改革,截至2012年6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了《海上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海商法》、《港口法》等有效交通法律4部,行业法规27件,规章220多件,初步搭建了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实行费税改革,交通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和资金拨付,优化中央资金指出用途和结构,逐步从经营性领域退出,实行向公益性领域倾斜,制定了产业引导性扶持补助政策。

  针对收费公路改革,包括取消政府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加强了对通行费收支及价格的监管,规范了收费行为和资金使用。为解决公路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积极鼓励民资、外资参与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地方政府利用收费公路政策和统借统还政策,依托养路费、航养费等专项资金,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债务性融资,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地方还利用土地、矿产、水电等资源,同多以地资路资航,以矿资路、以电促航等形式,支持交通建设。

  经过30多年发展,我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网络的规模和能力迅速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路水路运输系统。目前,我国高速公路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中等城市,普通干线公路基本实现了对县级及以上行政区的连接和覆盖,农村公路通达几乎所有的乡镇和建制村。我国公路总里程、港口吞吐能力、内河通航里程、全社会完成的公路客货运量、水路货运量和周转量等多项指标均居世界第一。

  到2012年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达424万公里,高速公路从无到有、通车里程达9.6万公里,公路桥梁达71.3 万座、3663万米,公路隧道达1万余处、805万米;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12.5万公里,沿海和内河港口生产性泊位达3.2万个;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340万辆、水上运输船舶17.9万艘。2012年,全国完成公路客运量355.7亿人次、旅客周转量18468亿人公里,分别是1978年的 23.8倍、35.4倍;全国完成公路货运量318.9亿吨、货物周转量59535亿吨公里,分别是1978年的21倍、170倍;全国完成水路货运量 45.9亿吨、货物周转量81708亿吨公里,分别是1978年的9.7倍、21.5倍;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7.8亿吨,是1978年的38.5 倍,亿吨大港达到29个;城市客运系统运送旅客1228亿人,民用汽车保有量超过1亿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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