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提升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加速山东城镇化进程,山东省首次出台《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试行)》。该标准规定,人口超过3000人,70%以上从业人员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社区,将被纳入城镇管理。
目前,为提升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加速山东城镇化进程,山东省首次出台《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试行)》。该标准规定,人口超过3000人,70%以上从业人员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社区,将被纳入城镇管理。 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山东同步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则明确,自今年起,省财政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相关城镇化建设发展资金扶持范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使用建筑节能材料的社区给予补贴,对建设成效突出的社区可给予奖励。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还将获得减免税费以及信贷支持。 在用地方面,山东也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合理测算农村新型社区住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投入水平,尽快制定全省不同区域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最低标准,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