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我区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制订了《广西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区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8000套的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要从9个方面重点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即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按照住建部和财政部的工作要求,我市要在两年内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面积200万平方米的建设和5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据了解,目前,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我市已编制规划和出台了《梧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意见》等暂行管理办法,在红岭新区和苍海湖项目中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绿色建筑,因地制宜地推广浅层地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并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截止目前,共有33个项目已落实为梧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预计应用建筑面积约509.3万平方米,折合示范面积395万平方米,已拨付补助资金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