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儿童教育基本情况及分析
据笔者对市北区贫困家庭儿童教育的调查发现,贫困家庭儿童学习成绩普遍较差,中下游水平的占较大比例。虽然有96.4%的家长对孩子上学十分重视,也在尽最大努力满足孩子的教育需求,但因经济条件所限,仍有约2/3的儿童存在教育费用的匮乏问题。80%以上的儿童在教育方面存在两大困难:一是资金短缺,二是家长没文化,无法辅导其作业。调查发现:66.6%的贫困家庭儿童认为家长对他上学需要的费用不能满足;68.8%的儿童希望社会为他们准备一些教育费用存放在学校,作为学资保证他们完成学业;85.1%的贫困家庭儿童期望自己将来达到大学甚至更高学历(因家庭条件限制,预计能达到这一学历的只有32.9%);有52.2%的儿童认为家庭条件会使他们无法实现自己理想中的教育目标;有82.9%的儿童最大的心愿是:有足够的资金保证他们能和家庭条件好的同学一样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建议和对策
(一)建立基础教育补助金制度,将帮扶贫困家庭儿童的公益活动纳入正常救助工作中。在政府为特困家庭发放的最低生活保证金中,无论上不上学,都是人均210元,体现不出对特困家庭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保障。近几年,市北区教育部门的“五免”政策确实为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了有力的教育保障,如果没有这项政策,大部分贫困家庭的儿童就要失学。但仅仅享受“五免”还是不够的,针对父母残疾、常年患病等特困家庭子女在教育费用方面的困难,建议建立贫困儿童基础教育补助金制度,列入社会救助一次性补助金发放计划,充分体现出政府对贫困儿童接受教育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对贫困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视。
(二)对无特困证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中小学生,有必要采取教育保障措施。在妇联实施“春蕾计划”工作中,发现这样一些小学生,他们的父母可能有收入,而且刚好比人均最低生活保证金稍高一点,但因父母残疾、有重病、患绝症、家中有生活无保障、体弱多病的老年人,或是有先天弱智、残疾的兄妹等特殊情况,导致他们的生活比部分享受特困救济的家庭还困难。更难的是,因为拿不到特困证,这些中小学生享受不到教育部门的“特困生”政策。因此,教育费用的增加又使他们的生活更困难。对于这些与困难救助“不搭界”的孩子,如何更好地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建议教育部门对持有街道、居委会两级部门出具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也给予“特困生”政策待遇,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
(三)动员社会各界为贫困家庭儿童送温暖、献爱心,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社会各界的捐助也是解决贫困家庭儿童教育费用困难的有效途径。为保障贫困女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妇联组织已自1999年实施“春蕾计划”,每年为申报上来的贫困女童筹集300元教育费用,存放在其所在学校的老师手中代管,从而保证了这部分女童的受教育权利,为她们解决了学资的困难。但由于“春蕾计划”的资金来源是妇联发动个人或某些单位自愿捐款,筹款能力有限,能接受到资助的女童数量有限,且仅限于资助女童,不能从根本上为全部贫困家庭儿童解决困难。因此,需要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共同探讨最好的解决办法。建议发动机关干部、优秀党员带头,与贫困家庭的儿童进行手拉手、一帮一“爱心助学”结对活动。
(四)进行就业和再就业援助,实行有子女上学的无业、下岗、失业人员优先就业和再就业的原则。对单纯因无业、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贫困的家庭,解决其子女上学困难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帮助他们的父母尽快实现就业或再就业,让他们通过诚实劳动致富,从根本上脱贫。建议劳动等部门尽快出台就业援助政策,一是优先并加大对这部分人的培训力度,优先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积极引导他们转变择业观念,通过就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就业本领。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优先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三是积极引导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