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未来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进一步指明了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方向。在新形势下,要让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必须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可从5个方面深化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武汉城市圈为核心,建立完善覆盖县、乡的农村土地综合产权综合交易体系。积极培育土地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推动城乡同地同权同价。
农业投入体制改革。允许和鼓励新型主体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业机械、农业设施等抵押试点。争取出台我省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构建农业政策支持保护体系。
农科教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探索建立乡镇或区域公益性综合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各类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生产方式改革。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探索建立“两型”农业技术应用政策性补偿制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精简各级农业行政权利和审批事项,清理“三品一标”认定认证、质量检测、畜禽省际间入境检疫等收费项目,减免市场主体费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按照“四化同步”和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要求,大力开展农业产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