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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供电召开《合同管理办法》宣贯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2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 11月20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门头沟供电公司召开《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专题宣贯会,办公室负责人、各部门合同承办人员参加会议。这是继11月4日门头沟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宣贯后的第二次集中宣贯。
       11月20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门头沟供电公司召开《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专题宣贯会,办公室负责人、各部门合同承办人员参加会议。这是继11月4日门头沟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宣贯后的第二次集中宣贯。

会上,办公室针对各合同承办人员进行“一办法、三细则、四差异条款”的重点宣贯,重点对《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释义,同时就实际合同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解释,对合同的审核标准,如合同名称的命名、合同文档处、合同对方处的上传内容,合同的类型选择、备注等内容进行说明,对合同管理中涉及考核的部分做了重点解释并解答了合同承办人员在日常合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各位合同管理员必须将“一办法、三细则、四差异条款”落实到位。下一步,门头沟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流转的过程管控,确保依法治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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