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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两地力争自由贸易区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2  浏览次数:112
核心提示: 在12月1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首次透露,福建省在年初就向国务院上报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申请实施自由港政策的报告,且报告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
       在12月1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首次透露,福建省在年初就向国务院上报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申请实施自由港政策的报告,且报告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


周青松表示,平潭对于被纳入自贸区试点充满信心,平潭即将实施的全区封关政策,也是实施自贸区试点的基础。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今年9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给予平潭部分进口货物免税或保税的优惠政策。而此前,财政部已批复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平潭成为继厦门大嶝岛之后获批建设的大陆第二个对台小商品免税交易市场。而目前上海自贸区没有的政策,有些已在平潭先行先试。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先行落地

  平潭位于福建省东部海域,东临台湾海峡,是中国第五大岛、大陆离台湾最近的地方。平潭综合实验区从2009年7月开始挂牌,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平潭实施全岛放开,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早在今年6月,海关总署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境外进入平潭可以依据货物清单享受免税或保税的政策;由区外进入平潭,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特别是内销货物“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比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加优惠;以及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税收优惠。

  9月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正式联合下发的《有关平潭综合实验区进口税收政策通知》明确规定,对从境外进入平潭与生产有关的部分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自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开关运行之日起执行。

  据悉,平潭正在加紧建设分线管理、封关运作的基础设施,计划于年底前具备封关条件,并尽快实施“分线”管理模式。平潭岛封关运作已进入倒计时,其324平方公里都将成为海关特殊监管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建设贸易自由港是实施全岛放开的平潭优势所在,“平潭建设贸易自由港,将在台企工商登记、人民币与台币自由兑换、贸易便利、航运自由、人流便利等方面创新管理”。

  在上述发布会上,平潭又成为福建省商事登记改革启幕的“首站”,改革内容包括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无须年检,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将极大降低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投资主体活力。

  平潭、厦门两地申请自贸区试点

  对于平潭申请自贸区的报告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目前还处于上报阶段,一切还未确定,目前不便透露。

  不过,平潭申请自贸区的特色或将与厦门类似,都将指向对台。平潭实现自由贸易港将直接对接台中、台北、高雄等台湾三大自由贸易港。

  而根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厦门申请自贸区的方案已经开始上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厦门海沧区已经成立了相关的申报自贸区工作协调组,在策略上厦门自贸区方案突出对台贸易优势,目前包括象屿保税港区、海沧保税港区等在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工作已经展开。

  对于一省两地都申请自贸区试点,业内对此也展开了激辩,有观点认为厦门的基础比平潭更为成熟,也有观点认为,两地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可以是互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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